赤溪街道社区卫生机构五年发展规划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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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街道社区卫生机构五年发展规划
(2008年——2012年)
为了认真落实《浙江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精神,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 概况
全街道面积27.91平方公里,23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6万人,居民总户数5301户,其中60岁以上人口数0.35万人,农业人口数1.6万人。
二、 指导思想
科学制定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构造市街道两级、街道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对农村社区生活质量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有效宏观调控,建立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 机构设置
(一)设置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区居民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以健康为中心,合理规划布局。
2、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对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规划,立足现有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重组、改建、转型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坚持服务公益性原则。在政府指导下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以社会效益为主,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的卫生服务。
4、坚持与社区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的原则。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实现市、街道、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为导向的基本卫生服务,是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强调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主动服务和延伸服务,将卫生知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使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得到就近诊治,基本保健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降低居民医药费用,使居民切实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设置标准
1、依据行政区划、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综合因素,按照《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试行)》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赤溪街道卫生院的基础上转型提高。
3、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本着方便居民就诊的原则,以服务1500—2000人口为范围设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办,也可由原村卫生室合并、改建、扩建而成。原杨塘分院,改设为杨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社区卫生服务标识
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统一标识制作。
四、 规划目标和进度
2008年通过硬件建设、软件加强,争取“三化”门诊创建成功,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条件、队伍建设、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达到省定标准,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70%以上,为90%以上的60岁以上居民和慢性病患者、困难弱势群体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实行低廉、可及的卫生干预服务。
五、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社区卫生服务列入街道工作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领导力度,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对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重组、改造、功能转换,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社区卫生机构退出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和年检制度依法监管,凡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群众不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取消其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资格,责令其退出社区卫生服务行列,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赤溪街道办事处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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