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场地申请借用声明
发布时间:2024-08-28
发布时间:2024-08-28
物业场地申请借用声明
申请借用场地免责声明
申请人:
本公司(本人)申请前已知悉并认同本声明。
鉴于申请人申请借用场地(舞台)是为了申请人利益及经营需要之用,申请人确认如下:
一、申请人确认有关场地地符合相关活动及举办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二、申请人声明,申请人是适格的申请主体。申请人组织活动、管理等所有事宜均由申请人自行组织,与乐荟城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侵权、民事、刑事)均与乐荟城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保证所举行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不会有损于乐荟城企业形象内容,以维护乐荟城声誉。
四、乐荟城默认,申请人知道并声明:
1.申请人在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已取得举行活动(展示)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工商、卫生等)后,再向乐荟城申请借用场地举行相关活动。
2.申请人申请前,及在活动举行中和活动完毕后,知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乐荟城相关运营及安全规定,遵守商城秩序及商城相关人员指引。保证活动期间及活动完毕后(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举行、活动对象等)不会影响商城相关商铺正常运营。
3. 申请人每次活动举办(前、中、完毕后),自觉提醒并做好(包
物业场地申请借用声明
括但不限于活动对象)物品回收、保管工作,自觉做好人流引导及场地清洁工作。
五、申请人从事的活动与申请表登记内容不符或将场地转借他人(或单位)使用的,或者申请人出现违反声明内容的,乐荟城有权提前终止场地借用。且不负任何责任,并由申请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本声明生效期间,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未尽事宜,双方秉持友好协商的态度及时协商处理。
申请人签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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