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医院实习生入院条件及管理
实习期限:8~12个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二、实习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应设专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负责实习工作,切实关心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实习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讲课计划,带教计划,并于新生报到后上报科教部。
(二)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如实习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将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教育,直至终止实习的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明确职责,对临床各项工作均要认真负责,以避免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造成医疗设备、仪器、器材的损坏,按规定赔偿损失。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人员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实习人员鉴定
(一)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写好个人鉴定。
(二)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由科教部和护理部给予综合鉴定。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科教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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