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方案(15)

发布时间:2021-06-05

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一、总则

(一)物业公司员工入职前必须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秘密法》。

(二)各岗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保密规定。 (三)物业公司员工未经允许不能擅自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四)未经允许不能将机关内的任何资料带出机关或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出。

(五)机关所有会议、贵宾接待行程等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 非接待人员透露。

(六)所有工作人员不允许谈论、打听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私 人生活。

(七)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前必须先敲门并得到同意后方可 进入。

(八)严禁使用临时工参加涉及机密的工作,外来人员在机关内 从事维修等工作时,现场必须最少有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或物业公司工 作人员。

(九)未经同意任何人严禁加配机关大院及机关内任何地方的钥 匙。

(十)任何人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接听机关各部门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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