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2来料检验作业流程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料检验作业流程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使采购、外协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工作得到有效控制,保证物料符合规定的规格、性能等方面要求,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采购、外协、外购物料的来料检验(试验)。
3.定义: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试验:按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MRB:物料评审小组
4.职责
4.1仓库负责物料的点收,保管,不合格品隔离及做帐等工作
4.2品管部负责物料的检验/试验,并做好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
4.2.1 品管部经理:
A.对有争议之不合格品做出处理。
B.保证此程序完整、持续、有效地实施。
C.参与MRB评审不合格品。
D.参与各种新物料承认的评审。
4.2.2 I Q C主任
A 审核《来料检验报告》
B 程序运作的执行和监督
C 供应商评审的参与
D 供应商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E 参与MRB评审不合格品
F I Q C 组织的绩效考核评判。
4.2.3 检验组长、技术员
A.确认《来料检验报告》。
B.培训IQC检验员。
C.指导IQC检验员作业,并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D.确认测试仪器能否正常使用。
E.对IQC的检验结果负责。
F.参与对各种新物料承认的评审。
J.统计各项报告给相关部门。
4.2.4 IQC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