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4)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
溶剂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7、在有静电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8、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9、禁止在装卸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测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测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10、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1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2、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3、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5、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6、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17、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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