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3)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
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受限空间作业证。”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4)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二、防雷
1、EHS管理部统筹策划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工作,设备工程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管理。雷雨季节应将防雷预防作为重点工作开展。
2、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部门定期对防雷设施的检查,EHS管理部和设备工程部共同做好防雷设施的管理。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设备工程部,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由设备工程部向防雷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3、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4、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6、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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