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重工第三季度季报(5)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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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重工第三季度季报
司认购并收到货款。
③公司于2001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1]163号),公司董事会已于2001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整改工作报告。
④公司于10月24日与上海磁悬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磁悬浮列车示范线主线钢结构加工制造Ⅱ标段工程,合同金额为1014万元,于10月16日获新疆体育中心钢结构和金属屋面工程的中标确认函,合同金额约为1800万元。
(四)第四季度工作重点:
1、确保三峡工程、卢浦大桥、LPG船用液罐等在制重大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2、以中标上海磁悬浮列车轨道工程为契机,加强该领域的预研开发,为在该领域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奠定基础。
3、积极做好母公司承制的国家重大高新工程项目的配套工程,发挥公司场地、设施及技术优势,及时调整生产机制和产品结构。
4、积极参与500KV江阴大跨越输变电铁塔、上海沪闵路立交桥、10000立方米和5000立方米LPG船用液罐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全年公司经营指标的完成。
5、继续强化资金成本管理,加大目标成本控制及应收帐款的追偿力度,真正使在建项目的效益盈亏和资金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7、尽快落实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变更工作,使之尽快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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