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高温补贴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28省份高温补贴标准一览表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
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
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
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
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
28省份高温津贴标准一览表
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
6-8月
河北
1.5元/小时(室外露天作业)
1元/小时(室内高温劳动者)
5月21日至8月31日
(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
6月11日至8月20日
(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18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员)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150元/月
6-10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湖南
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6-9月
山东
20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1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露天作业人员)8元/天(其他作业人员)
6-9月
天津
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陕西
25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吉林
10元以上/天——
四川
8-12元/天——
新疆
10-20元/天
——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露天作业人员)
8元/天(其他作业人员)
6-9月
重庆
不低于5、10、15元/天
(按温度范围)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例如,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这一标准。陕西省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制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
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
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期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
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
日执行。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
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广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多地标准数年未变专家呼吁建立科学调整机制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
况适时调整。
统计发现,在已经明确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部分地区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涨。
例如,广东目前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开始至今都未调整;河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
10元,这一标准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与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温津贴已经实行动态调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每个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标准还是少了些。”北京某驾校教练王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师傅说,因为属于室外高温作业,6到8月期间,他每月可以
领到200元高温津贴。虽然这一水平已经高出了北京市规定的高温
津贴标准,但是王师傅认为,相较于近年来的工资、物价上涨情况,补贴并不算高。
“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是一种劳动补偿,其调整还是应该与工资挂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郑东亮表示,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地区对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而未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
进行细化。
“怎么调?调多少?这些问题都应当认真研究,高温津贴不应是想起来就调,想不起来就不调。”郑东亮说。
全国开展专项检查高温津贴不能成“纸上权益”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
例如,《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就明确,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如此,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高温津贴仍然不能及时发放。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
津贴。
记者在北京地区走访发现,虽然不少像快递员、环卫工这样的室外高温作业人员表示,近年来有收到高温津贴,但很多人对于高温
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并不清楚。
“我自己不知道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到底是什么标准,应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这些不太了解。”海淀区一名环卫工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
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
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都是高
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外,也要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郑东亮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巨大,如果仅凭
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监督用
人单位。
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
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
炭企业是重点。
上一篇:生死感悟——人间世观感一
下一篇:高中语文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