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5)

发布时间:2021-06-05

。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2、六大亮点
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nbsp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nbspnbsp今年春季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此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nbspnbsp“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
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nbspnbspnbsp教育乱收费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nbspnbsp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nbspnbspnbspnbsp
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nbspnbsp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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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学籍管理问题
《鄞州区教育管理文件选编》P139/《鄞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点:
1、入学资格与班额
2、休学
3、借读条件
4、退学手续
5、升级与留级
6、毕业、结业、肄业
7、奖励与处分
三、关于义务教育段学校教材资料征订
为做好我区公办义务段学校的免费教育工作,从2006年2月初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鄞州区免费教
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多次就2006学年度我区义务段学校教材、教辅资料、配套材料的征订工作进行讨论,并于4月中旬最终确定目录。现就该项工作作以下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国义务教育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因此,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以后,区教育局要发挥教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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