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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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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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198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18条,约2400字。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为李鹏。
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63条,约6200字。
[权威解读]
(一)《中国义务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李连宁解读新《义务教育法》九大突破。(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30日)nbsp
nbspnbspnbspnbsp作为一名曾经的教育工作者,现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工作者,李连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对新《义务教育法》的新亮点、新突破进行了详细解读。
nbspnbspnbspnbsp1、从18条到63条,体现教育立法水平质的飞跃
nbspnbspnbspnbsp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起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来的。这部法是我在当时的国家教委工作时参与起草的第一部法律。当时教育立法刚刚起步,由于时间仓促,再加上立法经验不足,只有原则性的18条法律条文。从20年前的18条到今天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nbspnbspnbsp《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以后,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
nbspnbspnbspnbsp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nbspnbspnbspnbsp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对《义务教育法》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nbspnbspnbspnbsp2、九点重大突破,托起义务教育的朝阳
与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有9个方面的重大突破不能不提。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
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nbspnbspnbspnbsp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