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交接班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门诊药房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药房,与值班人员交接各项工作。交接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每天早晨交班时应与接班人员点清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可简写“麻、精、贵符合”。如有问题,向上级汇报。
2、一般药品情况包括:在本班内发生的缺药,近期药,更换批号药品、新到药等情况。
3、临床科室咨询反馈情况:是指在本班内临床科室来窗口或来电话咨询的情况。
4、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交班。包括水电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药品拆卸包装堆放如超过1米应将其折叠放平,减少废物所占空间。
5、接班者未到,虽到交班时间,交班者也不能离开值班室。如提前离开值班室,按擅离岗位查处。
6、早上交班后应仔细查看数量不足药品并提出出库计划。夜班交班后应查看紧急、抢救药品是否不足,如有不足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每日早班和晚班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填写以上6项内容,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没有问题填写正常记录,严禁出现空白交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