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3)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进行交流,以便乙方了解相关变动。阿里巴巴与乙方将各安排一名专门人员与对方进行接口,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及交流。
B 乙方将采取以下措施:
条款1:
乙方充分认识到:1、阿里巴巴旗下网站上的所有商品信息均由阿里巴巴网站会员通过其电脑终端自行上传并发布;2、阿里巴巴旗下网站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没有法定义务和能力对海量信息进行监控3、阿里巴巴并非鉴定假货的专业机构,无权单方面凭借会员发布的信息认定假货。
条款2:
乙方应配合阿里巴巴,共同向阿里巴巴旗下网站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卖家会员、买家会员、供应商等)宣传必要的知识产权知识。
条款3:
鉴于乙方作为品牌权利人,具备鉴定识别商品真假的能力。阿里巴巴有权将阿里巴巴旗下网站发布的带有涉及乙方商标的商品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免费鉴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鉴定报告、提供咨询服务等内容。
条款4:
乙方应当积极保护其自有知识产权,并应通过与各方建立的维权通道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对网络商品信息进行主动巡查并将巡查到的假货信息及时通知阿里巴巴。
条款5:
乙方将积极参与阿里巴巴举办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活动,参加阿里巴巴组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交流会议。
第三章 其他约定
条款1:
各方认为,此次合作有利于各自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工作,各方有权分别或共同对此次合作向社会进行宣传,并配合对方的对外沟通活动。
但各方应对本次合作的具体约定和细节严格保密,如需披露,应征得各方同意。 条款2:
除保密条款外,本备忘录对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条款3:
若本备忘录中文与英文版有差异,则以中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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