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轮走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到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m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动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沙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米以上。
1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
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到60°左右,以促进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13、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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