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第三章(4)

发布时间:2021-06-05

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第三章

1)开放式防火舱——是指其四周围护结构可局部开敞,要求储烟舱高度不小于1m,其内部必须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以控制火灾烟气向大空间蔓延。不同防火舱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防止火灾连续蔓延。当开放式防火舱连续设置时,应采取防止火灾连续蔓延的措施。

2)封闭式防火舱——是指四周围护结构为全封闭的,或有一边局部敞开且局部敞开处应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门。要求四周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小于1.00h,对于防火卷帘,当探测器发出火警时防火卷帘应分两步下降关闭,保证舱内人员的及时疏散。

3.燃料岛

燃料岛——是指在开放大空间内设置的没有顶棚的小型陈列和零售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被要求控制在6~20m2之内,火灾规模一般为3~5MW。

燃料岛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间距,一般不小于9m。

四、人员的耐受性指标的选取

人员的耐受性指标——是指计算危险来临时间时应考虑火灾时建筑物内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因素。

包括:烟气层高度;热辐射;对流热;烟气毒性;能见度。

这些因素可以通过对建筑内特定的火灾场景进行火灾与烟气流动的模拟得到。 各因素应按以下要求确定:

1)在疏散过程中——烟气层应始终保持在人群头部以上一定高度,人在疏散时不必要从烟气中穿过或受到热烟气流的辐射热威胁。

2)人体对烟气层等——火灾环境的辐射热的耐受极限为2.50kW/m2,即相当于上部烟气层的温度约为180-200℃。

3)高温空气中的水分含量——对人体的耐受能力有显著影响。人体可以短时间承受100℃环境的对流热,当温度低于60%(水分饱和)时可以耐受大于30min。

4)火灾中的热分解产物及其浓度与分布——因燃烧材料、建筑空间特性和火灾规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在设计和评估时,可简化为:如果空间内烟气的光密度不大于0.1 OD/m,则视为各种毒性燃烧产物的浓度在30min内达不到人体的耐受极限,通常以一氧化碳的浓度为主要定量判定指标。在设计与评估中,应根据空间高度与大小以及可能的疏散时间来确定该光密度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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