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问题与对策(5)

发布时间:2021-06-05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问题与对策

日期和行程不能由中方确定,无法满足有关出国(境)天数的规定要求;有些科研单位出国(境)团组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或开展境外科研活动等,也需要遵守相关会议、科研活动的统一安排,不宜套用一般出访、考察团组的规定标准。

审计整改建议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控制,特别是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公务活动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配合,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把管财、管事和管人结合起来,提高揭示问题、督促整改的效率和力度,同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多部门联动、多方面参与、多层次推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强化预算管理,实施支出总额控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支出总额控制,预算要完整反映部门、单位利用所有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也就是要将全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章制度有效落实。建议有关部门研究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制度,对出国(境)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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