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问题与对策(3)

发布时间:2021-06-05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审计问题与对策

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2015年上半年,审计署对44个中央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了一些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6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披露。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因公出国(境)方面。审计发现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如某单位的5人团组在智利、巴西期间,擅自增加4个参观城市,还向审计人员提供虚假行程单;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公务用车方面。审计发现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122辆;有21个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1058.19万元。

公务接待方面。审计发现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

会议费方面。审计发现有27个部门和单位在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34个;有26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346.05万元。

由此可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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