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建筑工程项目部钥匙管理制度编制
3.4钥匙使用期间总包单位将进行巡检,发现偷盗、故意损坏物品,户内大小便者,将由借用人所在单位承担本栋楼内发生以上行为的所有损失。
3.5总包单位钥匙管理人员须认真细致做好钥匙管理工作,对钥匙使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积累扩大。
4、钥匙归还:
4.1钥匙借出人员在每天11:00-11:30,17:30-18:00到钥匙管理人员处归还钥匙。
4.2钥匙借出后原则上必须当天归还总包单位,借用人员离开项目场区钥匙必须缴回,有特殊情况的须在借用时提前说明,但户内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归还给总包单位。
4.3钥匙归还时,钥匙管理人员要对归还的钥匙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损坏。
4.4钥匙借用人员在钥匙归还前需与总包单位共同查看户内情况(查看内容见附录),由借用方签字确认,存在特殊情况的需在《钥匙借出归还登记表》“备注栏”一栏中详细说明,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钥匙丢失或损坏:
当事人发生钥匙不慎丢失或损坏时,必须立即报告钥匙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因钥匙丢失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所有赔偿。
四、附录
借用归还钥匙时,户内需查看内容如下:
墙面腻子墙面,地暖地面,厨卫间地面砖墙面砖,电线电缆,管道,开关面板,暖气片,集分水器,卫生洁具,入户门,窗子,借用人施工产生的垃圾清理情况。
五、附表
附表1:《钥匙借用申请表》
附表2:《钥匙借出归还登记表》
六、附则
1、以上事项请各方仔细阅读,借用钥匙签字后即为同意以上制度。违规责任由各劳务分包单位负责。
2、以上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归总包单位项目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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