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建筑工程项目部钥匙管理制度编制
项目部钥匙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成品保护。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入户防盗门钥匙、设备设施房间门钥匙的管理工作。
三、执行细则
1、钥匙保管:
1.1所有钥匙必须造册登记,各房间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钥匙管理人员掌管。
1.2钥匙管理及借用人员均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钥匙使用范围内所有的成品保护责任,严禁任何人随意带出项目场区,钥匙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核对钥匙数量,发现忘归还现象应及时追回,如有异常,应及时进行书面记录。
1.3钥匙借用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钥匙,不得将钥匙随意放置或交予无关人员使用。相关部门应格外重视工作时间内钥匙的保管。
2、钥匙借用:
2.1钥匙借用人员必须是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工长以上职务人员,借用人不得私自拿取钥匙,须到钥匙管理人员处借用。
2.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需至少提前1天进行申请登记,填写《钥匙借用申请表》。
2.3钥匙借用人在每天11:00-11:30,17:30-18:00到钥匙管理人员处领取需借用的钥匙。
2.4钥匙借用人员在钥匙借出前需与总包单位共同查看户内情况(查看内容见附录),由借用方签字确认,存在特殊情况的需在《钥匙借出归还登记表》“备注栏”一栏中详细说明。
2.5施工人员借用钥匙,须按要求填写《钥匙借出归还登记表》并在“借用人”一栏签名确认,方可领取钥匙,签名后即为默认登记表中一切内容。
2.6严禁出现非工作原因钥匙的借用。
3、钥匙使用:
3.1施工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借用钥匙,如需使用,在双方协商后须到钥匙管理人员处登记借用钥匙,方可。
3.2钥匙领用后必须随身携带,不可将钥匙随意离身放置或转借给他人,更不能让他人代还钥匙,下班前须交还钥匙管理人员或当值人员。
3.3钥匙使用方进入户内施工时应及时反锁入户门,避免其他人员进入户内,避免风力过大损坏门体,严禁将锁舌保险打开,严禁用任何物品挡住门扇,因未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钥匙使用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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