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3篇
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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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3篇,欢迎品鉴!
中国银监会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对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面对大众日益增长的投资理财需求,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回应,提供丰富多样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为投资者管理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供灵活便利的选择,成为社会投资和银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最近几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产品设计、营销手段、营销方式和投资管理不断创新。但同时也暴露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甚至出现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损害了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声誉。为进一步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中国银监会在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借鉴国内外理财业务监管实践经验,制定《办法》。
《办法》于20_年6月29日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_年8月1日,共收到反馈意见137条。银监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采纳了其中大部分意见,包括:增加充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规定,增加挂钩性结构化产品中收益部分挂钩资产的名称规定,将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规定中“金融资产”修改为“金融净资产”,增加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的规定。基于立法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同时也考虑实际业务的可操作性,对于部分意见没有采纳。
修改和完善后的《办法》共11章,8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依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第二章基本原则,提出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规范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的内容和制作方式。第四章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建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度。第五章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明确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风险评估频率和方式,以及客户分类标准。第六章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提出具体规范要求。第七章销售人员管理,对销售人员从业资格、销售行为、考核机制、职业操守等提出规范性要求。第八章销售内控制度,规范销售环节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第九章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发售前和发售后的报告制度、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规定以及年度发展报告做出规定。第十章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一章附则,对其他相关问题做出规定。
《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合规、健康和持续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
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 …… 此处隐藏:396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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