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具体情况(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录取分数线(2)
时间:2026-01-14
时间:2026-01-14
(一)初试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二)复试
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五、录取
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另行制定。
七、学制、培养费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机电学院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代码为085507]的工业设计(中德合作办学)方向、软件学院及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政策请咨询报考学院。
(三)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注:本招生简章参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如有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 序号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
| 1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A+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A |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A- |
| 序号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B+ |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B+ |
| 3 | 力学 | B+ |
| 4 | 软件工程 | B+ |
| 5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B+ |
| 6 | 机械工程 | B+ |
| 7 | 物理学 | B |
| 8 | 电气工程 | B |
| 9 | 数学 | B |
| 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B |
| 11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B |
| 12 | 工商管理 | B- |
| 13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B- |
| 14 | 光学工程 | B- |
| 15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B- |
| 16 | 化学 | B- |
| 17 | 交通运输工程 | B- |
| 18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B- |
| 19 | 设计学 | B- |
| 序号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C+ |
| 2 | 生物学 | C- |
| 3 | 土木工程 | C- |
| 4 | 公共管理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