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科学悖论的理解(2)

发布时间:2021-06-05

我对科学悖论的理解

他还会卖给谁?”捞到尸体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邓析要主意。邓析却回答:“不要着急,他不从你这里买,还能从谁那里买?”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一个听起来都合乎逻辑,但合在一起就荒谬了。邓析是不是希望他们相持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可以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我们只能猜 测。

由悖论这些有趣的例子,我们看到了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打破了常规的惯性思维,听起来结论似乎很有道理,可是细想却又不是那个道理。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对一种学说、假设或者某种结论,积极主动从正反两方面的进行全面思考,以求找出其中的悖论。“悖论思维”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对推动科学研究是永远有意义的。不论科学发展到什么程度,在一些概念或学说中存在悖论, 是不可避免的。

悖论,直指科学理论。一方面,悖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伪一个理论,甚至可能导致科学危机;另一方面,悖论也可以成为科学问题的生长点,推动科学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有时还会导致全新理论的诞生,甚至诱发科学革命。“悖论”的发现和提出,有时候仅仅是开始,它只不过是暴露了旧的原有的概念或学说中存在的问题。在有关概念得到拓展、有关学说进一步完善以后,悖论便可以消除。当然,新的概念、新的学说的建立,还有待通过大量的研究,通过艰辛的劳动。

康德的“二律背反”理论:“一切事物都是由单一的、不可分割的东西构成的;世界上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杂的、可以分割的。”他的这个理论中前后二个定律很明显是互为对立和矛盾的,所以就称为“二律背反”。从康德本人的用意来看,他是想用“二律背反”来证明:客观世界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它们是没有矛盾的,而矛盾只是存在于人们的理性认识之中。但是,与康德本人的主观愿望相反,他所提出的“二律背反”,实际上揭示了客观事物和人们认识中所固有的矛盾,是有利于辩证法而不利于形而上学的,它对于德国唯心论辩证法乃至整个哲 学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有一个著名的悖论,称为“罗素悖论”。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村里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理发,我也只给这些人理发。”于是有人问他:“您的头发由谁理呢?”理发师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理发的那类人。但是,招牌上说明他不给这类人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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