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大爆炸引发环境风险管理思考_20150817_廖小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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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天津大爆炸引发环境风险管理思考
——大检查+动态更新,不要让数据在沉睡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危化品大爆炸,事故造成100多人遇难,所付出的代价是无法估算的,安全问题再一次触动了人们的心弦!
虽然事故的原因目前尚未查明,但是每个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偶然的背后都存在着必然。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的严重爆炸事件的背后,必然有轻微事故和未遂先兆,以及太多太多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效果可能是立竿见影的,从长远看是远远不够的 每发生一次事故,就为我们敲响一次警钟。几乎每一次事故后,都会开展各种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又几乎每一次检查,都会发现很多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又只有每次事故发生了才能引发我们对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视吗?
相比之下,环境风险日常监管比一次大检查更重要
一次突击大检查固然强化了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帮助人们发现了很多问题,然而随着企业的生产、销售、存放、运输活动,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地点也随之不断地在变化,其风险等级、影响范围也在动态地发生变化。如果仅仅靠几次大检查大整治,而平时不做好动态监管,那么出事是必然的,在哪里出、什么时候出、后果多严重,这些是偶然的。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用完整独立的“第四十七条”共四款,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近年来,环境应急管理思路也“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以风险防控为核心”转变。
“环境风险在线申报与动态评估系统”助环境安全管理一臂之力
政府部门应借助环境风险隐患大检查,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聚光科技——环境风险在线申报与动态评估系统”,可由企业根据生产、销售、仓储、运输等情况,实时在线申报风险信息,由政府部门对风险信息进行实时监管,系统可进行动态风险评估,主动发现隐患并预警、跟踪排查。只有这样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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