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布置协议(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账户名:武夷山市xxx
开户行:农行武夷山xxxx
银行账号:xxx
2.甲方应在办公场所布置完成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相关金额正式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即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整(¥1672元)给乙方。
第七条:执行日期
即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1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场所布置,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协议款项1%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协议款项1%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或贸易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应保守机密不得对第三方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协议终止后仍有效。甲方对于协议的价格不得泄露于第三方。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