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等级分类(2)
时间: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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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自行燃烧物质:於正常情形下易於自行发热或接触空气发热而发火之特质。
(4)接触水即发生易燃性气体(遇湿危险之物质):物质与水接触或受潮湿即发生反应易产生自燃或发出大量可燃气体。
(5)氧化物:指物质本身不一定燃烧,但可以放出氧而有助於其他物质引起燃烧。依型态一般分为固态、液态。
(6)有机过氧化物:指含有二个过氧基-O-O-的有机物。也可以将它视为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取代的过氧化氢的衍生物。
注:过氧化氢由两个氢原子和两个氧原子构成,即H-O-O-H。
有机过氧化物遇热不稳定,它可以放热因而加速自身的分解,此外它还可能具有下列一种或多种特性。
●易於爆炸分解 ●迅速燃烧
●对冲击和摩擦敏感性 ●与其他物质混合产生危险反应
●对眼睛造成伤害
(7)毒性物质:因人类口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将导致死伤或损害人体健康如农药、杀虫剂等。
(8)传染性物质:本身含有极小之活性有机生物、毒性或可疑物质,能使人、畜、动物致病者。
(9) 辐射性物质:物品或物质能自行发出离子分类辐射物(其特殊活动性大於70K Bq/Kg(0.002μ Ci/g))对人类或动物造成健康伤害,且人类感觉无法侦知,必须使用特殊仪器才能侦测其剂量。
(10)腐蚀性物质:指物质因泄漏不慎触及生命体组
织部分,将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及其他物质或运输工具者。
(11)杂项其它危险物品:凡不属於前表列之前八项外,但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危险之物质均属之,本类物质尚包括:(1)其它管制性物质,如麻醉性、毒性物。(2)受磁化物质(3)其他各种物品及物质:如石绵、乾冰、救生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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