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管理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为企业的发展和效益尽心尽责,努力工作。
第六条:奖罚制度
6.1、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综合效益和寿命周期费用的经济性,激励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6.2、因机械操作手在工地工作,严寒酷暑、日晒雨淋为激励其工作积极性,除公司每月发的工资外,挖掘机和铲车按机械使用时间每小时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年底按全年的机械使用时间一次性兑付。
6.3、对机械相关的责任人和负责人,按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津贴,每年年底一次性兑付。
6.4、在全年内能完成任务目标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机械队奖励800.元,并对相关人员在年底考评时可以被评“优秀“。
6.5、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保养不及时,致使机械发生故障的,对机械操作者每次罚款100.0元。机械操作者对机械人为损坏或破坏的按维修费用的70%进行赔偿。
6.6、用机械做私活,或者在租赁过程中不按实际计时、计量的,除对责任人没收不当得利外,每次罚款200.0元。
6.7、在工作中不积极,无故耽误影响工程进度,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本规定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XXX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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