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关联方披露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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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比较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 原《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的披露》由财政部于1997年5 及其交易的披露》由财政部于 年 月发布, 月发布,本次对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 体现在:准则内容描述更具体、客观, 体现在:准则内容描述更具体、客观, 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扩大了关联方 关系的外延, 关系的外延,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 事项做了具体规定。 事项做了具体规定。新旧会计准则关于 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差异详见表37—1。 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差异详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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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7—1差异 报表 披露 范围 旧准则 不要求母公司财务报表 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也不要求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 并报表中的企业集团 成员之间的交易 原准则正文未表述 新准则 本准则中, 本准则中,不要求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披露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 披露不包括在合并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 员之间的交易, 员之间的交易,以及个别财务报表中披 露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 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关联方关系注重 关系的实质,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关系的实质,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明确: 不能仅因为共同控制某合营企业, 明确: 不能仅因为共同控制某合营企业,就 将各合营者作为关联方 关联方定义扩展: 关联方定义扩展: ①间接地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各方属于关联方 ②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属于关联方 受主要投资者个人、 ③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 接地控制、共同控制、 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属于关联方
判断 原则
关联 方定 义
原准则定义中未包括此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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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规定无论是否发生 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存在控 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 应当披露, 应当披露,但未明确 提及披露的层次即母 公司、 公司、最终控制方等 披露 要求 关联方发生交易,可选 关联方发生交易, 择按交易的金额或相 应比例披露 对未结算项目只简要提 及应披露金额或比例 原准则未要求
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 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控制 关系的关联方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 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 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包括母公 最终控制方、 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 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 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关联 方关系披露更清晰、 方关系披露更清晰
、客观 关联方发生交易,取消金额或比例的 关联方发生交易, 披露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 披露选择, 金额 对未结算项目要求披露详细信息及金额 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 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 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 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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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 的主要差异关联方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 关联方披露 (1AS24)于1984年7月发布,1994年11月重编, 月发布, 月重编, 于 年 月发布 年 月重编 2003年12月修订,生效日期为 月修订, 年 月修订 生效日期为2005年1月1日。 年 月 日 我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我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关 关 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在定义及披露内容 上部分向IAS24趋同,但存在实质性差异,即 趋同, 上部分向 趋同 但存在实质性差异, 对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间是否作为关联方披露 问题的规定不同。两者的主要差异见表37—2。 问题的规定不同。两者的主要差异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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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则
差异 定
国际会计准则 主体及关联方的雇 员离职后福利计 划构成关联方 未列入关联方
本准则 未列入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及 其交易的披 露
义
企业与投资者个人之间 的关系列为关联方 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 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 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要求披露对关联方交易 定价政策
披露 要求
取消了此条的豁免 规定 不需披露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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