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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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签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意见的证明;未婚人员提供由乡级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5、报名费100元。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村级小学教师职位准考证发证时间:2012年3月10日;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准考证发证时间:2012年4月6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如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2:1,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六、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
1、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上午 9:00-11:0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小学语文、数学教材内容为主。综合知识为: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内容。其中专业知识占85%,综合知识占15%。
2、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笔试时间:2012年4月7日上午 9:00—11:00;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乡级小学教师职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一律用普通话,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聘用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7、2012年8月31日前未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聘用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