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资料资料开发公司采购物资过程质量控制管理(6)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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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物资供应部各部门质量信息记录应真实、全面、及时、准确。质量信息的采集及传递过程中,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隐藏、截留。注意收集公司质量公报、监理报告、不合格品信息反馈卡、质量检查情况报告、用户反馈的质量意见和建议、供货厂商质量违约处理记录、供货厂商质量处理决定等物资质量信息,形成供应厂商产品质量不合格信息汇总表,作为供货厂商年度评审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物资供应部每季度制定采购物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参与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季度监督检查。对验收入库和检验入库抽查比例不低于10%。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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