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练习题(材料分析(3)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练习题(材料分析题三)
2.(1)有违法行为。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
(3)李某及个体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3.(1)①引领人们用积极的行为争取达到自身的利益,并协调人际利益关系。
②召唤人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③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现实。
(2)如果认为价值就是利益,只能产生功利,追求诸如官职、金钱、称号等外在形式化东西的价值观。社会因而会普遍追求名利,不尊重和维护人的生命价值的平等和人格尊严。社会就会被“异化”。
上一篇:德邦整车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