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日常管理及考核制度(6)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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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档案管理人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
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
药品负责人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药品负责人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3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
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4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5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负责人进行罚款20元/次。
3.2.2.6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保管员进行罚
款1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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