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景嘉园项目部考勤管理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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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统计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项目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项目会计,由项目会计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办公室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项目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上、下班迟到、早退10-30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绩效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3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4项目部请假员工上午 10点 下午 4点 离开;上午 8点 下午 2点 回来记录相应考勤,不按规定时间出勤按迟到(早退)计。具体时间根据项目所在地及施工季节由项目部自行确定。
5.5、员工没及时打卡者等同于没出勤;
5.6、员工在项目住宿每周不得少于5天(依据夜间20:30-22:00打卡为准),因事不在项目住宿,必须填写请假条,负责人批准后报统计员备案。
5.7项目人员请假应先向项目经理请假,填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请假条”签字后当日转统计员,附“ 项目管理人员考勤表”后,员工请假2-7天的,须报分管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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