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侵蚀预报模型(书)(14)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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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泥沙控制无关。虽然可以确定相同的侵蚀速率极限,但进入河流的单位面积泥沙量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变化。因为从坡面侵蚀下来的物质到达河道前,会在农田边界、沟道阶地、低洼地、平地或植被覆盖区等处发生沉积。在侵蚀源地附近地区沉积、而未进入河道的那部分泥沙,一般只会破坏农地,不会直接影响水质。
如果为维持农地生产力而确定的容许土壤流失量,不能满足保证水质的要求时,就应考虑其它因子的作用,确定新的容许土壤流失量,而不能只考虑改变容许土壤流失量的大小。这些因子包括:侵蚀源地距河道的距离、泥沙搬运特性、泥沙成份、被保护水体的要求、输沙量变化的可能幅度(Stewart等,1975)。为使水质控制更为一致,确定产沙量极限要比降低坡地土壤流失极限的方法好,用这种方法选择田间作物体系的限制也更少。
目前进行水土保持规划时,T值通常是一个指令性指标。然而,T值的给定最好应遵循最初的定义和宗旨,即经济上仍能维持作物正常生产力时,所容许的土壤侵蚀速率。如果控制侵蚀既要保护水质,又要满足经济发展和政策的需要,建议应分别设立TWQ(为保护水质的容许土壤流失量),TEP(为经济规划的容许土壤流失量),和TPOL(为制定政策的容许土壤流失量),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1.3 土壤流失方程
某地区土壤侵蚀速率,是许多自然因素和管理因子综合作用的结果。对这些因子的每种条件都进行田间实际土壤流失观测,显然是不可能的。土壤流失方程的建立,能使水土保持规划者、环境学家和其它关心土壤侵蚀的人,将有限的土壤侵蚀资料,外推到目前研究中无土壤侵蚀资料的地区或条件。
土壤水蚀和沉积作用包括:土壤颗粒从土体表面分离,土壤颗粒的搬运和沉积(Foster,1982)等过程。侵蚀发生的主要动力是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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