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文书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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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五
社区矫正文书
学习目标与要求 1.掌握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基 掌握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基 础知识及制作规范; 础知识及制作规范; 2.熟练制作《社区矫正宣告 熟练制作《 熟练制作 书》、《社区服刑人员登记 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 方案》 方案》及《社区服刑人员奖 惩通知书》等文书。 惩通知书》等文书。
学习重点 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 社区矫正宣告书、 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服刑人员矫正方案、社 区服刑人员奖惩通知书 等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的 制作要求。 制作要求。
学习提示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 于社区内, 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 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 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 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 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 执行活动。 执行活动。
本模块内容 学习情境一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学习情境二 社区矫正宣告书 学习情境三 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 学习情境四 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学习情境五 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教育监 管、考核情况表 学习情境六 社区矫正对象奖惩通知书 学习情境七 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学习情境一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熟练掌握接受社区矫正保证 知识目标】 书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书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能力目标 】能够规范地制作接受社区矫 正保证书。 正保证书。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一)概念 由社区服刑人员签署的表明其自愿接受社 区矫正,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区矫正,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并认真 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保证书。 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保证书。
(二)法律依据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社区服刑人员,由其居住地司法所 第十六条: 社区服刑人员, 接收;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 接收;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所在 地司法所应当协助、 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 工作。 工作。” 第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接收人民法 第十七条: 院、公安机关和监狱发出的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 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 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
(二)法律依据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监狱应当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假释罪犯离 第十八条: 监狱
应当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开监所以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满释放前,核实其居 开监所以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满释放前, 住地,告知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 住地,告知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 社区矫正,并令其作出书面保证。 社区矫正,并令其作出书面保证。” 第二十条:“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判决、裁定、决定发生 第二十条: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判决、裁定、 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 日内到居住地 法律效力之日起 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7日内到居住地 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 司法所报到。 司法所报到。”
二、文书示范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书
学生实训 根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根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伍某,男,1970年10月25日生,初中文化,木工。 伍某, 1970年10月25日生 初中文化,木工。 日生, 2007年 31日 经法院判决, 2007年1月31日,经法院判决,伍某赔偿死者家属 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15万多元,并被 15万多元 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15万多元, 人民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2 缓刑3 人民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到安徽省怀远县古城司法所接受矫正。 到安徽省怀远县古城司法所接受矫正。
学习情境二
社区矫正宣告书
学习目标【知识目标】熟练掌握接受社区矫正宣告 知识目标】 书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能力目标 能力目标】能够规范地制作接受社区矫 能力目标 正宣告书。
一、社区矫正宣告书的概念及法律依据(一)概念 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当场宣告其 实施社区矫正的机构、期间及期限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第四条规定:“社区矫正的任务: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 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 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成为守法公民; (三)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二)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 第五条规定: 对下列人员实施社区矫正: 第五条规定:“对下列人员实施社区矫正: (一)被判处管制的; 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