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励方案(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销售奖励方案
2、销售价格:确定出厂价,超出出厂价一定范围内,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超价提成(超价分成),若实行“方案五”,一般是提成超价单价的30—40%作为奖励和对方的回佣,若再超一定单价,提成比例可以到过来分成。当然,若公司限价,超价部分公司得大头。
3、货款回笼:一切提成须等货款回笼后方可提取部分(如80%,视公司资金状况而定)。公司确定货款回笼允许周期(如60天),60天内回笼,奖励提前天数行息的一定比例;60天-90天,不奖不罚;超过90天货款回笼,须罚超过天数的银行利息一定比例。若超过四个月或半年以上尚未回笼,须进行调查分析,追究责任,并采取应对措施。
4、业务费用:主要指招待送礼等费用,要根据地区消费水准、客户资源拥有状况来确定业务费用提取比例,要与销售量(额)挂钩,费用包干,超支自负,节余留存。
5、差旅费:根据公司销售半径、地区差、工作难易程度、预计须出差天数确定总额度,也与销售量挂钩,确定提取比例。
6、佣金:公司根据已往经验,预算确定额度,如2%,对于大的项目应由公司掌握,对于小的项目也可由区域经理掌握,均须与销售额挂钩。
销售提成比例设计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大体可分以下三种极端情况(如图),根据各企业不同、市场不同,可选择组合应用或演绎其它方案。
方案一:提成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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