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培训(国税部分)
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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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培训(国税部分)2014年1月
尊敬的纳税人,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到崂山区纳税人培训学校, 今天,由我和崂山地税局纳税服务科的 罗裕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新办纳税人的 一些知识,为大家在今后办理涉税业务 时减少不必要的周折!
培训内容1.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2. 涉税事项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及风险提醒 3. 专业化纳税服务体系简介 4.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简介
1.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1.知情权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 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的义务
1.1 纳 税 人 权 利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 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1.2 纳 税 人 义 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 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2. 涉税事项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及风险提醒2.1 税务登记
2.1.1 开业税务登记(略)2.1.2 变更税务登记 若您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您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或者自有关机 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风险提醒: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行为。如果您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请 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否则您会受到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2.1.3 银行存款帐户帐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 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2.1.4 银税协议签订和维护 银税协议签订: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后,纳税人(包括双定 业户)持《税
务登记证》副本到开户行任一联网营业网点,与银行签订《委托 银行代扣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授权银行可按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人 申报缴纳的各项税款信息,从其帐户上直接扣缴税款。 银税协议维护:纳税人与商业银行签约完成后,须将《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 协议书》于二日内报送办税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扣款资格维护。依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财税库联网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青 国税发[2004]229号)
2.2 一般纳税人认定 2.2.1 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超过小规模标准) 适用范围: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增值税纳税人,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工业企业: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商业企业: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增值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时限要求: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月份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 申请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风险提醒: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 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2.2 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适用范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且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 臵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下列纳税人,可以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新开业的纳税人(即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申请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与 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风险提醒:纳税人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受理申请的 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 此处隐藏:361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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