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给惠国普惠制方案简介(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主要给惠国普惠制方案简介
产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列入清单5和清单6的部分农产品实行自动许可制度,对列入清单7执行世贸组织规定的最低市场准入配额内的部分农产品实行部分减税。3. 受惠国家和地区:挪威对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在内的157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给予普惠制优惠待遇,其中有51个为最不发达国家(缅甸于1997年5月30日取消普惠制待遇)。4. 原产地规则: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书面证明。
六、澳大利亚普惠制方案
1966年澳大利亚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制关税优惠的国家。澳大利亚普惠制方案的有效期为十年,现在正处于第3个十年有效期内。澳大利亚政府从1978年10月17日起对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产品实施普惠制待遇。
澳大利亚普惠制方案的主要内容:1. 给惠产品范围:包括所有的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制成品、半制成品及经过实质性加工的初级产品。被排除在外的产品主要是那些应缴消费税(财政关税)的产品以及那些以优惠税率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可能会对澳大利亚工业造成损害的产品。2. 优惠幅度及普惠制税率:目前澳大利亚普惠制以5个百分点的优惠幅度作为总原则,适用于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为5%或以上的绝大部分产品。凡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低于5%的,普惠制税率则免税。该优惠幅度不适用于进口税中对某些酒类、烟草和石油产品征收的国内消费税部分。目前约三分之二的发展中国家产品在进入澳大利亚是免税的。3. 保护措施:澳大利亚对竞争性强的敏感产品,如纺织品、服装及鞋类,实行全球性关税配额。4. 受惠国家及地区: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网站公布的澳大利亚2000年普惠制方案,目前共有56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享受澳大利亚普惠制待遇的资格,中国不在其中。5. 原产地规则: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书面证明。
七、新西兰普惠制方案
新西兰的第一个普惠制方案于1972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从1978年10月13日起对中国出口至新西兰的产品实施普惠制。
新西兰普惠制方案主要内容:1. 给惠产品范围:新西兰普惠制对经选择的约119个税目号项下的应缴税农产品提供关税优惠待遇。对大部分应缴税的工业产品提供关税优惠待遇,但有84个HS税目号项下的产品除外,这产品包括汽油;自行车;部分陶瓷制品及玻璃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电器设备、机器及机动车。根据新西兰政府最新公布的资料,在HS第1章至第97章的6736个品目中,新西兰政府为3586(占53.27%)个品目项下的产品制定了关税优惠幅度,有491(占7.29%)个品目项下的产品被排除在普惠制方案外,有2657(占39.44%)个品目项下的产品免税。2. 产品优惠幅度:普惠制税率原则上是最不发达国家免税,其它受惠国为最惠国税率或正常税率的80%。到2000年为止,新西兰89%关税条目为零关税或5%关税,剩余的11%关税条目的优惠幅度仅为1-3%。2000年后,新西兰政府制定了2006年7月1日前取消所有关税的计划,当普惠制方案给惠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关税均降为零时正式取消普惠制方案。3. 保护措施:新西兰对普惠制项下产品进口没有数量限制。
新西兰制定了二项普惠制毕业条款:国家毕业(1985年7月1日起实施)和产品毕业(1989年7月1日起实施,1998年1月1日取消)。新西兰政府决定从1994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