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5)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
乡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一次进行随访,督导其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⑵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乡镇卫生院根据高危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乡镇卫生院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
乡镇卫生院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应每1-2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㈣信息管理
乡村医生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整理资料,填写《山东省农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