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生活补助会计处理(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生活补助会计处理
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