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灵山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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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设核算中心,统一收、支核算,定期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中,坚持干部的述廉述职和任前廉政谈话,在社区干部选拔、调整工作中,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廉政谈话、戒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党工委班子成员注重对机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与他们交心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四是着重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对失业金、低保金、扶贫救济金和物资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确保每一道经手环节都有制度约束。
四、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搞好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教育干部在工作中正确用权,廉洁从政,坚决克服“四难”现象,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街全面实行办事、办公透明化,制作了公示、公开专栏,以“六公开一监督”(公开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加强社会监督)为核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区群众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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