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3.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4. 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5.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6.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