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总经理特别奖管理暂行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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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除公司高管层之外的所有部门及员工。第三条 奖励原则1.绩效导向原则:部门及员工高质量的工作绩效和特别突出的贡献是享受总经理特别奖的依据。2.统一调控原则:总经理特别奖的发放对象及金额均由总经理统一调控。
第六条 发放方式
本奖励作为员工绩效奖励的重要补充部分,采取不定期发放的方式。
第七条 发放程序
总经理根据部门及员工的突出表现,决定给予部门或员工个人总经理特别奖,并向获奖部门下发《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奖获奖通知单》(见附表),财务劳资处根据获奖部门的获奖通知单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第八条 管理方式
公司财务劳资处负责总经理特别奖基金的提取和发放工作,并定期将总经理特别奖金的使用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劳资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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