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50%以上小区达到‘‘园林式居住区’’标准;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落实,设施完好,按照<陕西省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养护。
(二十)单位绿化(6分)
1、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
2、城区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城市有50%以上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
3、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4、单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落实,设施完好,按照《陕西省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进行养护。
(二十一)苗圃建设(3分)
1、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生产绿地,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要求:
2、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适应当地条件的优良品种(县城不做指标要求)。
(二十二)全民参与绿化(4分)
1、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2、全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二十三)立体绿化(3分)
1、积极推广建筑物阳台、屋顶、墙(崖)面和立交桥等立体绿化美化活动,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体绿化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体绿化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
(二十四)群众满意率(3分)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大城市随机抽查100人,中等城市随机抽查50人,小城市随机抽查20人)。
五、园林建设(15分)
(二十五)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在城市内达到800米有一处5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城市至少有一座面积达8公顷(县级市及县城为3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
(二十六)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物造景,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规划建设具有较高水平;
(二十七)绿地养护管理较好,能够满足人们休息、观赏及文化活动的需要,社会评价良好;
(二十八)城市广场建设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方面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地域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充分展示地方历史文化风貌;
(二十九)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六、环境建设与管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