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行走安全规定(3)

发布时间:2021-06-06

2.在行走过程中,如遇提升作业时,行走人员必须躲入就近躲避硐室内,直到提升结束后(红灯不亮)方可继续行走。

3.行走时,要走行人台阶,上下台阶时要用矿灯照前方,防止台阶上有矸石、沙子或水导致滑倒摔伤。

4.严禁打开挡车栏、挡车门,严禁随意挪动或损坏一坡三挡装置。

(三)在采区巷道行走

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2.严禁在胶带或刮板输送机上行走、扒乘;横跨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

3.钢丝绳运行时,严禁跨越。钢丝绳停运时,可以小心谨慎跨越;无论何时都不准沿着钢丝绳绳道行走,通过弯道,要走钢丝绳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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