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员工管理规定(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推。
6店铺POP宣传品是否是当季活动的用品,是否完好平整,发现需要更换的及时换掉,保持POP布置的最佳效果;如有发现,凌乱堆放,残缺不全,过期不换,发现一次店铺上缴成长基金20 元,屡次出现者,店长连带5 元,以此类推。
7、仓库整理衣服需保持上下左右一钱,并按色系、款式、品牌、尺码进行摆放,由店铺人员负责整理,有破损的包装要及时修补,同时保持仓库安全卫生整洁,检查时如发现不达标;店铺上缴成长基金30 元,屡次出现者,店长连带10 元,以此类推。
8、收银台的资料和用品按规律摆放,要做到整齐,分类有序。检查时,发现不达标,店铺每次上缴成长基金20 元,由店长负责处理此事。
特别备注:
1、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而且必须把手机、微信上所有
关于公司合作的零售顾客以及批发客户电话信息移交给公司,并删除,否则工资不予发放。离职后,5 年之内不允许去竞争品牌以及同类服装店铺工作,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员工在职期间,手机微信号不允许销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信息,
不管本人有几个微信号,都不允许给在本公司店铺销售中添加的零售及批发客户兜售产品。一旦发现,将处以重罚(200 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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