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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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四川长虹始创于1958年,其前身国营长虹机器厂是我国“一五”期间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然而从数年前开始,长虹就陆续爆出财务丑闻。2003年3月5日《深圳商报》披露了长虹在美国遭遇巨额诈骗的消息:长虹2002年出口彩电近400万台,其中有300多万台是由美国APEX公司代理出口的,这家公司拖欠了长虹的货款,使长虹彩电数亿美元可能无法追回。四川长虹立即给予否认,称“传长虹在美国遭巨额诈骗”纯属捏造,当时有人质疑长虹外销急剧增长和应收账款急剧增长的背后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可能。2003年3月25日,四川长虹公布2002年报显示,长虹实现收入125.9亿元,实现净利1.76亿元,但经营性现金流为-29.7亿元,这是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以来(1998年),长虹经营性现金流首次出现负数。长虹的这份年报披露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截止2002年底,长虹应收账款仍高达42.2亿元,其中APEX公司欠38.3亿元(4.6亿美元)。事实上,审计意见及会计报表附注都没有完全揭示APEX风险,长虹巨亏预告后,股价几度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长虹2008年年报披露存在漏洞,披露的成本、费用存在差异约155亿元,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律师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指出,长虹2008年年报(合并)中披露的营业成本(2304652.63万元)、销售费用(298553.91万元)、管理费用(114800.62万元),计算得出三项合计为2718007.16万元,但通过年报披露的采购金额等信息分析计算,上述三项费用合计金额约为1166326.47万元,中间存在大约155亿元的差距。两位律师指出,这一是可能长虹2008年隐瞒约155亿元的利润,但可能性较小,另一种可能则是四川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2010年2月25日,媒体刊出《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四川长虹10年财务迷踪》一文,所谓的长虹“财务门”事件由此开始闹得沸沸扬扬。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实名举报长虹公司虚报销售收入50亿,而在其之前,亦有多位专家对四川长虹财务报表真实性提出质疑。长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主要有三个疑点:
1.存货方面:长虹的存货在1997年彩管大战的时候增加,这属于正常情况。1997年之后存货没有下降还有上升趋势,但是他们的存货跌价准备并没有随着存货量的上升而增加。
2.应收帐款方面:1998年彩管大战的时候,长虹的应收帐款正常增加,但是1998以后应收帐款不跌反升,长虹没有按照程序计提坏账准备。
3.短期投资方面:从2000年开始,长虹办理了一个高达10亿的代客理财,代客理财应该计提跌价准备,但是长虹没有按照程序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根据长虹的报表可以发现,他2000年有99.92%的一年期应收帐款,2001年有99.80%,2002年有99.76%都不计提,而这些应收帐款从来没有收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