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改版及成绩记载事宜的说(2)
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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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FET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就不能再参加此后的FET并获得成绩。
2、在2015年以前参加FET测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但尚未确认成绩的同学,如不再参加FET测试,可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4学分计算绩点;如学生参加2015年及以后的FET测试,则以新取得的成绩按2学分予以记录并计算绩点。
二、“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简称FCT)”
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除技术科学试验班、软件学院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在读期间均须参加并通过FCT测试。
因《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关于FCT的规定与以往有一定差异,现就今后FCT成绩的记载补充说明如下:
1、自2015年起,2015级及以后各级学生只能参加每年新生入学周及第二学期4月举行的FCT测试,成绩按P(通过)、NP(不通过)记载。学生FCT成绩为P的记为2个学分(该学分不计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范围),由学校按照学生考试时间所在学期直接导入URP系统(学生无需自己确认),学生不得再参加此后的FCT测试;学生FCT成绩为NP的,在读期间可多次参加测试,直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