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
时间: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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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 摘要:合法性关系到政权和政治秩序的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合法性资源及力量基础依然存在,但是由于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矛盾很复杂,这些都危及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但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笔者从中国社会对党的认识的演变、中国共产党走上执政党的历史必然性、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执政方式的转型、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几个方面来论述。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执政地位 合法性
一 合法性对执政党的重要性
合法性在政治学中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权威表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的一些政治思想家都提及或关注过合法性问题,打他们都没有对此做过系统的论述。后来,卢梭最早从理论上提出合法性概念。此后,马克斯·韦伯系统的论述了合法性问题,他认为合法性有传统权威、超凡魅力和法理三种类型。近几十年来,美国政治学者利普赛特关于合法性的定义是不少政治学者乐于接受的: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成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我国学者根据当代政治学关于合法性的表述,一般是把合法性界定为民众对政府权力或政治主体的认同。
政党追求认同目的是争取民心,民心是一个执政党维持政权的社会基础。在现在民主国家,争取民心始终是其政党政策选择的主要根据。政党制度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执政党唯有保持最够的合法性基础,才能继续执政。首先,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增强执政党对民众的政治动员力。第二,强大的合法性基础能使民众包容或者原谅执政党的过失。第三,强大的合法性基础有助于推动正当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 中国社会对“党”的认识的演变
在我国古代,党是地方户籍编制单位,五百家为一党,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常“乡党”连用。如《周礼·大司徒》中“五族为党”。注:“百家,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 《资治通鉴》中“操当以 肃还付乡党。”可见,“党”最初只是一个中性词。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社会对“党”的认识发生了演变。不难看出,我们学到的很多成语,如以党举官、结党营私、朋党比周、党同伐异等,到了唐朝,“牛李党争”闹了40多年,使中国社会对党的认识发生本质演变,“党”已经发展为一个与主流文明、文化相悖的利益共同体的简称,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到了清朝末年,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唤醒了一大批救国仁人志士。由同盟会、光复会发展到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反帝反封建,取得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党”逐渐演变为一个中性词。
随着中国共产党带领无产阶级革命者取得革命的胜利,建立新中国,人民当家做主,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中国社会对党的认识又变为褒义。
三 中国共产党走上执政党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的近现代历史充分证明了这样的道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救亡图存为动力。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代表中国最底层社会劳苦大众的利益,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者,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四个阶段,终于在1949年取得了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人民当家做主。
中国共产党以把握国情为基础。
中国共产党以改善民生为手段。 中国共产党以社会主义为方向。
四 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型
五 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六 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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