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人身损害 打架斗殴纠纷解决指南
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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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在未经工商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处受伤不是工伤,按雇员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尽量调解结案,降低维权成本,减少诉累,化解矛盾,实现诉求。遇到疑难问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继续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切勿鲁莽行事,以免触犯刑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是司法局的行政科室,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履行行政管理和法律援助双重职能。组织律师等人员免费为经济困难且符合援助范围,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您可申请法律援助。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望春西路36至38号之间(五金城转盘至望春桥,青年168宾馆旁。)作息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夏季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冬季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休息。
一、为什么要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伤势评定,或进行尸体解剖?
(一)评定单位、地点、时间:金华广福司法鉴定所永康分所,设在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挂号窗口后面,电话87575516。评定时间一般21天。精神病鉴定由永康委托,到金华或义乌鉴定。
(二)伤残等级评定目的:受害人用于计算赔偿金,医疗终结后申请评定,若骨折一般3个月后,植入钢钉等固定器具的需拆除后方可评定。一般由本人申请。携带病历等前往评定。评定费约1200元。
(三)伤势程度评定目的:对打人者定罪量刑,由公安部门委托受害人前往评定。费用约400元。
(四)民事赔偿尸体解剖:向设在金华市广福医院的司法鉴定所提出申请,地址:金华市环城北路1000号,电话:82287867。评定费5000
至8000元,评定时间一般为40天。
(五)对评定结果不服,或本人认为有伤残等级的可向金华正路司法鉴定所申请重新评定。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电话82068881。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当事人不服评定的,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司法鉴定中心重新评定。评定费 约600至1400元。
(六)刑事案件尸体解剖:由公安部门委托,可以在永康解剖。
二、雇员人身损害纠纷如何解决?
(一)赔偿步骤:1.与雇主协商,或请村、镇调委会调解;2.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评定;3.若协商、调解不成向 法院起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交的材料:1.雇员身份证复印件;2.雇主户籍证明(可在立案时由法院查询);3.雇主与雇员劳动关系材料;4.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本人陈述、证人证言;5.病历、出院小结;6.医疗发票;7.住院医药费清单;8.车票;9.伤残等级评定书;10.起诉书(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
(三)施工单位未经工商注册登记,雇员在工地工作发生伤亡的,一般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一般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若雇员有过错的,雇主一般承担70%的赔偿。2.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承包人没有相关资质或安全生
产条件的,应当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人身损害解释第11条)
三、残疾、死亡赔偿项目(有12项,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标准)
残疾、死亡赔偿项目参照《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细化参照标准》(2011.5.1)
(一)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农民11303元/年,居民27359元/年为基数×20年×伤残等级赔偿比例,再乘以对方过错比例。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以农民10级伤残,对方全责为例:11303元×20年×10%×100%=22606元。
(二)误工费: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数额计算(一般以伤前1年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单为据);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收入减少的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定职业居民按 74.96元/日计,农村居民按43.31元/日计;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前1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超过该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有实际劳务收入的,可按其实际劳务收入损失酌情计算误工损失.
(三)护理费: 70元/天,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护理人数:一般为1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
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曰前1天、 按日计算。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鉴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按70元/天计算。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有数人的,每年的赔偿总额累计城镇不超过17858元、农村不超过839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按20年,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仍无劳动能力按20年), 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 75周岁以上按5年。
(五)丧葬费:20752.50元。
(六)伤残人辅助器具:按照金华中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 …… 此处隐藏:127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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