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急处置方案
时间:2026-01-23
时间:2026-01-23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应急手册
1 目的 为了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应急处置工作,把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方案。
2 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钻井事业部管理的陆地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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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职责与权限 高级队长
1) 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抢险,防止事态的扩大;
2) 将无关人员安置到井场的安全地方;
3) 组织人员协助大夫做好中毒、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工作;
4) 及时向作业公司应急小组报告现场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救援。
3.2 安全监督
协助高级队长在井队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应急指挥工作,做好应急记录和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3.3 钻井总监(钻井总包)
1) 负责组织完成井下处理工作,保护井的安全;
2) 与井队高级队长研究决定应采取的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向钻井工程技术部汇报现场情况。
3.4 钻井队长
1) 协助高级队长处理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紧急情况;
2) 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或减少事故、险情造成的影响。
3.5 医生
1) 准备好药品、医疗器材,组织救护队抢救护理中毒、受伤人员;
2) 对受伤人员是否需要送回基地或就近医院治疗提出建议;
3) 若井队的药品、医疗器材、医护人员不足时,向高级队长提出请求援助的
建议,并组织、指导井队上人员的自救和互救。
3.6 电报员(或指定人员)
1) 按指令与作业公司应急小组联系;
2) 按指令向附近部门资源报警或请求救助;
3) 保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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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应急程序 如果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高级队长应组织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 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毒物扩散和被人体吸收;
2) 做好警示标识,将危险区域隔离;
3) 指定专人把守危险区域,必要时要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防止人员进入危
险区域;
4) 通知值班车在井场上风处待命;
5) 组织人员配戴防护用品对泄漏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清理。
4.2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造成人员中毒时,高级队长指令医生做好如下工作:
1) 对中毒人员采取对症急救;
2) 严密观察患者神智、呼吸状态和循环系统等,并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给患
者解毒;
3) 准备好药品、医疗器材,组织救护队抢救护理中毒、受伤人员;
4) 按照MSDS(材料安全数据手册)的应急措施对相应的有害物质进行处理。
4.3 如果发生放射性事故,高级队长应组织人员采取如下措施:
1) 尽量控制或减少辐射源对人员的辐射时间和辐射量,可利用屏蔽、围封、
分离等手段减少人员和辐射源的直接接触;
2) 对受到严重辐射的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放射性检测;
3) 将无关人员安置到井场的安全地方。
4.4 无论放射性物质丢失还是损坏,立即报告钻井总监,并向平台经理及作业公司
应急小组报告放射性物质丢失或损坏情况。
4.5
4.6
4.7 如果放射源落在井里,井队根据钻井总监的指令进行打捞。 如果打捞不成功,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前不能终止打捞。 如果放射源被损坏或者丢失在露天,必须确保所有的井队人员保持与放射源有
一个安全的距离。这个距离应由放射性专家提出。
4.8 如果井队人员已经暴露在辐射区域内,应将受影响人员送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检
查治疗。
4.9 除投入抢险救助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远离遗散或泄漏现场,以防事故范围
的扩大。
4.10 如果发生事故依靠井队自身力量不能得到控制,井队高级队长应立即向作业公
司应急小组请求援助。
4.11 伴随井喷或硫化氢中毒情况时应同时按照《井涌、井喷应急处置方案》和《防
硫化氢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4.12 当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已危及整个井队人员的身体健康时,高级队长有权下
令撤离。
4.13 应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过程应记录在《应急记录簿》。
5 支持文件
无
6 记录
《应急记录簿》DRI-QHSE/ER 0800-01